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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2019年“关键教育事件”教育征文评选活动通知(科研008)

创建时间:  2019-04-16  作者:  梁志峰   浏览次数:

经验离不开经历,而经历由事件构成。在教师工作、学习和研究的过程中,有许多值得回忆和总结的大事或小事,其中蕴含着立德树人的宝贵经验和启迪。为了更好地反映广大教师参与教育改革和促进专业成长的经历和收获,探索相关成果写作方法,《上海教育科研》杂志社、上海市教科院普教所、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局以及长三角城市群教育科研协作共同体联合举办2019年“黄浦杯”长三角城市群“关键教育事件”征文评选活动,宝山区教育学会会同宝山区教育学院科研室,以同题开展宝山区2019年的教育征文活动。

一、主题内容

关键教育事件是指对教师有特别影响和启发的、甚至改变了原有观念和发展方向的事件。围绕“关键教育事件”的主题,选取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值得回忆和思考的细节和事件,揭示其中所蕴含的意义、价值及方法策略,反映关键教育事件对自身专业发展及学校教育改革的影响和作用。

二、撰写要求

1.关键事件的范围。从广义角度理解,“关键”可包含人、事、物所产生的影响。可以是一个重要的细节或片段,也可以是一个完整的事件或几件事构成的一个系列;可以是个人的成长,也可以是一个教师群体的发展;可以是发生在校内的,也可以是发生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可以是成功经验,也可以是失败教训。

2.关键事件的内容。重点针对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思想水平的提高,从涉及教育教学的各个方面选取题材内容,包括课堂教学、班级工作、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学校管理、教研活动、家庭教育、校外培训、社会生活等。

3.关键事件的选取原则。以作者亲身经历为基础,真实、准确地反映文章所涉及的人和事,不可虚构。涉及个人隐私部分可以用化名并在文末备注情况。 在保证真实性的基础上,选择的题材内容和观察角度有一定的独特性和新鲜感。

4.行文思路。以事件发生、发展为主线,以事件中的人的观念、思考、行为转变为重点,凸显过程以及事件中的价值和意义,最终凸显事件与人之间的交互作用。

本次征文不包括纯理论探讨和文献综述等类型的稿件。

三、注意事项

1.文章篇幅一般以5000字左右为宜,未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中公开发表。

2.必要的引用材料(包括网络文字)务必在参考文献中注明,不得抄袭。

3.文章末尾务必标明作者单位、姓名、通讯地址、邮编、手机、电子信箱等信息。

4.每个单位在充分发动和校内筛选的基础上,推荐优秀文章参评(中小学每校5篇,幼儿园每校2篇),截止日期是2019年5月31日(如果邮寄,以邮戳显示时间为准)。每篇稿件书面稿和电子稿各一份,由各单位科研负责人汇总,并制作一个汇总表(请用Excel表制作,汇总表格式参照样例,请敲好学校公章) 。

编号

市/区

题目(包含副标题)

作者

单位

手机

邮箱

 

 

书面稿送(寄)至:上海市宝山区宝林路29号A610室(幼教段)或A609室(小学段、中学段),邮编:201900;电子稿及汇总表发送到学段科研员的邮箱。

本次征文将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优秀作品在征文活动结束后将在宝山区《教育学刊》上结集发表。

宝山区教育学会

宝山区教育学院科研室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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