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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期“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 申报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8-07-09  作者:  梁志峰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第四期“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区教育实际,决定开展本区“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第四期“双名工程”设置三大培养类型,分别是:

1.第四期“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高峰计划”(简称“高峰计划”)

2.第四期“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攻关计划”(简称“攻关计划”)

3.第四期“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种子计划”(简称“种子计划”)。

二、申报条件

1.“高峰计划”申报条件

(1)前三期“双名工程”的主持人和成绩显著的学员。

(2)一般为基础教育在职的正高级教师、特级校长或特级教师。

(3)具有较高师德修养,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卓越的教育业绩,鲜明的教学教育风格,丰硕的教育教学成果,以及较大的影响力和较高的知名度,并有明确的引领性实践研究项目。

2.“攻关计划”申报条件

(1)申报人员原则上是上海市前三期“双名工程”主持人或成绩显著的学员。

(2)主持人一般为1965年后出生。

(3)有强烈的进取心和学习愿望,具备发展潜质的区学科带头人,在所申报的学科或领域应具有公认的工作实绩和先进经验,在全市、全国同一领域里有示范辐射作用,具有较强的教育创新改革意识和带教能力。

(4)申报“攻关计划”主持人所在单位成员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及教育教学、教育研究。

(5)申报“攻关计划”主持人请填写《“攻关计划”基地申报书》,申报“攻关计划”学员请填写《“攻关计划”后备人选推荐表》。

3.“种子计划”申报条件

(1)一般为40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校长)。

(2)有强烈的进取心和学习愿望,具备发展潜质的中青年教师,对教育综合改革工程中的某一具体问题有一定的思考和研修方案。

(3)申报“种子计划”主持人请填写《“种子计划”培养基地申报表》,申报“种子计划”学员请填写《“种子计划”人选推荐表》。

三、申报要求

1.“高峰计划”报送材料为:《“高峰计划”申报书》(见底部链接)。

2.“攻关计划”报送材料为:《“攻关计划”基地申报书》(见底部链接)或《“攻关计划”后备人选推荐表》(见底部链接)

3.“种子计划”报送材料为:《“种子计划”培养基地申报表》(见底部链接)或《“种子计划”人选推荐表》(见底部链接)


重要通知:各位老师,第四期上海市双名工程报名工作已经启动。请想报名相关计划的老师下载文件填写申报表(举荐专家推荐理由最好有,如果没有先空着)。7月14日16点前,将纸质材料(相关位置签好名)一式三份装在信封内,交到上大附中门卫,写明“某某某双名工程申报材料”。同时,电子稿发送到shdfz688@163.com  。材料将由学校统一交教育局党办。

宝山区教育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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